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划定了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底线”“红线”,推动解决幼儿园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分散模糊、落实机制不健全、督查办法不明确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规范》共12条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方向、招生收费、保育教育、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五个方面。其中,办园方向包含“加强党的领导”“依法科学治园”两部分,要求制定幼儿园章程,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其中,并明确了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求。招生收费包含“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收费管理”两部分,要求幼儿园公开招生简章,优化招生程序,按标准控制班额;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等。保育教育包含“强化品德启蒙”“提升保教质量”“做好生活安排”“凝聚育人合力”四部分,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队伍建设部分要求建强师资队伍,配足配齐教职工,严格教职工准入,严禁无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强调师德师风建设,每学期面向全体教师至少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做好师德失范案例警示。安全卫生包含“注重卫生保健”“加强食堂管理”“守牢安全底线”三部分,要求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教职工持健康证明上岗并定期体检,专门对易发问题的食堂管理作出规定。
山东省教育厅将指导各地把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纳入教育系统管理干部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内容,将规范办园作为经常性督导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列入年度检查重点工作。同时,将《规范》纳入分类认定、幼儿园年检、办园水平评估、评先评优等各类考核评估体系。
编辑: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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